2018CMA計量實驗室資質認定
CMA計量實驗室資質認定
取得計量認證合格證書的檢測機構,允許其在檢驗報告上使用CMA計量認證標記;有CMA計量認證標記的檢驗報告可用于產(chǎn)品質量評價、成果及司法鑒定,具有法律效力。
國家目前正在推行強制性的"計量認證"、"審查認可"和實驗室自愿參加的"實驗室認可"等制度,來保證檢測機構為社會提供服務的公正性、科學性和權威性,這些認證都是以國家《計量法》、《標準化法》及《質量法》等法律為依據(jù)。
這項工作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執(zhí)法監(jiān)督工作。凡是經(jīng)過國家計量行政部門計量認證的檢測機構,國家將授予"CMA"計量認證標志,此標志可加蓋在檢測報告的左上角。
CMA計量認證背景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》**十二條的規(guī)定:“為社會提供公證數(shù)據(jù)的產(chǎn)品質量檢驗機構,必須經(jīng)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、測試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?!币虼?,所有對社會出具公正數(shù)據(jù)的產(chǎn)品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機構及其它各類實驗室必須取得中國計量認證,即CMA認證。只有取得計量認證合格證書的檢測機構,才能夠從事檢測檢驗工作,并允許其在檢驗報告上使用CMA計量認證標記。有CMA計量認證標記的檢驗報告可用于產(chǎn)品質量評價、成果及司法鑒定,具有法律效力。
CMA計量認證基本內(nèi)容
1、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(中國計量認證/認可)的縮寫。取得實驗室資質認定(計量認證)合格證書的檢測機構,可按證書上所批準列明的項目,在檢測(檢測、測試)證書及報告上使用CMA計量認證標志。
2、2001年國家頒布了《計量認證/審查認可(驗收)評審準則(試行)》,在同年12月1日起實施同時廢止原評審準則JJG1021-90。計量認證所遵循的評價體系:《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》,同時補充了中國計量法制管理的規(guī)定內(nèi)容。
3、實驗室資質認定(cma計量認證)分為兩級實施。一個為***,由國家認證認可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;另一個為省級,由省級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負責組織實施,具體工作由計量認證辦公室(計量處)承辦。不論是***還是省級,實施的效力均是完全一致的,不論是***還是省級認證,對通過認證的檢測機構在國內(nèi)均同樣法定有效,不存在辦理部門不同效力不同的差異。
4、根據(jù)cma計量認證管理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經(jīng)cma計量認證合格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數(shù)據(jù),用于貿(mào)易的出證、產(chǎn)品質量評價、成果鑒定作為公證數(shù)據(jù)具有法律效力。未經(jīng)cma計量認證的技術機構為社會提供公證數(shù)據(jù)屬于違法行為,違法必究。
5、中國已通過cma計量認證的檢測機構已覆蓋了農(nóng)、漁、林、機械、郵電、化工、輕工、電工、冶金、地質、交通、城建環(huán)保、**防護、水利等行業(yè)、部門,已開比較齊全的檢測門類。
CMA計量認證與CNAS實驗室認可的區(qū)別
1、CMA計量認證(又名:計量認證、實驗室資質認定)是法制計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內(nèi)容之一。對檢測機構來說,就是檢測機構進入檢測服務市場的強制性核準制度,即:具備cma計量認證資質、取得cma計量認證法定地位的機構,才能為社會提供檢測服務。
2、CNAS實驗室認可是與國外實驗室認可制度一致的,是自愿申請的能力認可活動。通過實驗室國家認可的檢測技術機構,證明其符合國際上通行的校準和/或檢測實驗室能力的能用要求。
CMA計量認證和CNAS實驗室認可的主要區(qū)別(表)
類別 | 計量認證 | 實驗室認可 |
目的 | 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評定 | 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評定 |
法律依據(jù) | 《計量法》22條 | GB/T27025-2008(等同采用ISO/IEC17025:2005) |
評審依據(jù) | 《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》(修改采用ISO/IEC 17025:2005) |
CNAS/CL01:2006《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 認可準則》(等同采用ISO/IEC 17025:2005) |
性質 | 強制 | 自愿 |
評審對象 | 向社會出具公正數(shù)據(jù)的第三方檢測/校準實驗室 | 社會各界**、二、三方檢測/校準實驗室 |
類型 | 國家和省兩級認定 | 國家實驗室認可 |
實施機構 | 省級以上質量監(jiān)督部門及國家cma計量認證行業(yè)評審組 |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(CNAS) |
考核內(nèi)容 | 《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》(19個要素),比實驗室認可增加了19條特殊要求 (修改采用用ISO/IEC 17025:2005) | 公正性和技術能力CNAS/CL01:2006《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》(等同采用ISO/IEC 17025:2005)(25個要素) |
考核結果 | 發(fā)證書,使用CMA標志 | 發(fā)證書,使用CNAS標志 |
使用范圍及特點 | 在通過認定的范圍內(nèi),可提供公正數(shù)據(jù),國內(nèi)通用。 | 國際通常做法,CNAS已與亞太地區(qū)實驗室認可和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簽訂了互認協(xié)議(APLAC-MRA).但不能取代審查認可和資質認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