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B-T2537-2001皮革色牢度試驗往復式摩擦色牢度
本標準等效采用IS011640:1993《皮革色牢度試驗往復式摩擦色牢度》。
本標準編寫格式與IS0 11640:1993略有不同,并對IS0 11640:1993標準中的個別規(guī)定進行了細化,便于國內(nèi)使用,不影響標準的技術(shù)要求和試驗結(jié)果,說明如下:
1) 6.2中,lS0 11640規(guī)定。使用前將毛氈從水中取出,擠去水分,使毛氈的重瓷達到l g左右一。.本標準修改為使用前將毛氈膚水中取出,放在四張吸水濾紙中間(上、下各兩張,測試面與濾紙水平接觸),再在濾紙上放置(900士10)g的重物,時間l min1擠去水分,使毛氈的重量達到1g左右。經(jīng)過試驗驗證,增加的內(nèi)容能夠滿足IS0 11640的規(guī)定,同時,使測試人員能夠采取統(tǒng)一的試驗方法,操作更加準確,減少試驗的誤差,保證試驗結(jié)果的一致性。
2) 6.4的修改內(nèi)容同說明。
3) 7.2中,“對于絨面革和類似的皮革,由于較大的摩擦力影響,測試時不加載負重塊,測試頭總質(zhì)量為500g?!眱?nèi)容是IS0 11640標準中的注。 結(jié)合我國的實際情況,為便于使用,將其作為標準的正式條文,并增加了“含正面服裝革”內(nèi)容。
4) IS0 11640:1993國際標準中的附錄A推薦了本測試方法標準中所用的儀器和材料的商業(yè)來源;附錄B說明了與本標準相關(guān)的IUF國際標準的名稱和編號,本標準未予引用。
本標準的測試結(jié)果與QB/T 1327-1991《皮革表面顏色摩擦牢度測試方法 》的測試結(jié)果不具有可比性。
本標準由中國輕工業(yè)聯(lián)合會綜合業(yè)務部提出。
本標準由國內(nèi)皮革工業(yè)標準化技術(shù)委員會歸口。
本標準由國內(nèi)皮革正業(yè)標準化技術(shù)委員會負責起草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趙立國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行業(yè)標準
1 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用毛氈在皮革表面進行往復式摩擦,以確定皮革表面摩擦色牢度的方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各類皮革。
2 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(gòu)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 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*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 250-1995 評定變色用灰色樣卡
GB 251-1995 評定沾色用灰色樣卡
GB/T 6682-199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(guī)格和試驗方法
QB/T 3812.2-1999 皮革 物理性能測試用試片的空氣調(diào)節(jié)
QB/T 2464.23-1999 皮革 顏色耐汗牢瘦測定方法
FZ/T 60004-1991 非織造布厚度的測量
3 原理
在規(guī)定的壓力下,用規(guī)定的毛氈對皮革的一個表面進行往復式的摩擦測試,測試規(guī)定的次數(shù),用灰色樣卡對毛氈表面、皮革表面的顏色變化進行比較,確定等級,并記錄皮革表面任何可見的變化或損壞 。
注:在測試過程中,由于有色物質(zhì)的遷移,例如;涂層、顏料、染料或者灰塵、皮革表面其他可能原因帶來的顏色遷移,導致毛氈會受到一定程度的顏色污染。
4 儀器和材料
4.1 摩擦色牢度測試儀
符合4.1.1~4.1_3的規(guī)定,4.1.4為可選項。
4.1.1測試臺
a)水平金屬平臺;
b)固定夾,將皮革固定在平臺上,中間有80mm空隙;
c)使皮革試樣沿摩擦方向拉伸20%的裝置。
4.1.2 測試柱
質(zhì)量(500±25)g,可移動,同時也可以牢固地固定。
a) 測試頭面積:15mmX15mm;
b) 調(diào)節(jié)測試頭的裝置,使毛氈墊可以與測試平臺接觸;
c) 負重塊,(500±10)g,加載后使測試柱總質(zhì)量為1000g;
d) 調(diào)節(jié)裝置,上下調(diào)節(jié)測試柱,使測試頭與試樣水平接觸。
4.1.3 驅(qū)動測試臺往復運動的裝置
測試白前后往復運動,運動距離35mm~40 mm,運動速率(40±2)次/min,(往、返記作一次)。
4.1.4 可選項(非必須)
a)可調(diào)節(jié)測試柱在水平面上方向(對應摩擦方向)的裝置,以使測試頭在2~3個角度對皮革試樣進行測試;
b)電機:驅(qū)動測試臺前后運動(見4.1.3);
c)可預置計數(shù)的記數(shù)裝置。
4.2 摩擦材料
白色或黑色方型毛氈,15mmX15mm,沖壓下的純毛氈塊應符合以下要求:
——將5g毛氈加去離子水(4.5) 200mL,放入聚乙烯瓶中,放置2h,其提取液的pH為5.5~7.0;
——每單位面積質(zhì)量(1750±IOO) g/mz;
——厚度,應符合FZ/T 60004的規(guī)定,(5.5士0.5)mm。
黑色毛毯應經(jīng)酸性黑24 (CI26370)染色。
4.3 真空干燥器,或其他適于抽真空的玻璃容器。
4.4 真空泵
抽取干燥器(4.3)內(nèi)的空氣,在4min內(nèi)達到SkPa(50mbar)。
4.5 去離子水.
GB/T 6682規(guī)定的3級水。
5試樣
長方型,至少120mm長,20mm寬,以滿足4.1.4 a)中各個方向測試的要求。
注:通常出于一系列的考慮(皮革和毛氈柏的調(diào)節(jié)、往復的次數(shù)),只有_個試樣被測試。盡管有爭議,強烈推薦測試從不同部位取樣的多個試樣.
6 試樣與毛氈的空氣調(diào)節(jié)
6.1 干的試樣和毛氈
按QB/T 3812.2的規(guī)定進行調(diào)節(jié)。
6.2濕的毛氈
將毛氈放入去離子水(4.5)中,緩慢加熱至沸騰,。使毛氈浸透,將熱水倒掉,加入冷的去離子水,直到濕毛氈達到室溫。使用前將毛氈從水中取出,放在四張吸水濾紙中間(上、下各兩張,測試面與濾紙水界接觸h:再在濾紙上放置(900IO)g的重物,時間1min,擠去水分,使毛氈的重量達到lg左右。毛氈在水中的浸拖時間不能超過24h。
6.3 濕的試樣
將皮革試樣浸入去離子水(4.5)中。試樣之間不得相接觸。將容器放入真空干燥器中,抽真空到5kPa,保持2min,然后恢復到常壓下。重復這個進程2次以上。使用前,將試樣從水中取出,用濾紙將攫革襲面的水吸干。試樣在水中浸泡不得超過24h。
6.4 濕的毛氈和人造汗液
將毛氈用人造汗液(符合QB/T 2464.23的規(guī)定)浸潤,按6:3的規(guī)定進行。使用前,將毛氈從溶液中取出,放在四張吸水濾紙中間(上、下各兩張,測試面與濾紙水乎接觸),再在濾紙上放置(900+l0)g的重物,時間lmin,擠去人造汗液,使毛氈的重量達到1g左右。毛氈在人造汗液中浸泡不得超過24h。
7 程序
7.1 將經(jīng)過空氣調(diào)節(jié)的試樣放在測試臺上固定,并沿摩擦方向拉伸1O%。如糶試樣不能伸長10%,將試樣拉伸到允許伸長的*大程度。如果試樣伸長10%后,在摩擦過程中不能保持平穩(wěn),繼續(xù)拉伸試樣,直到試樣不能伸長為止。以上后兩神情況,應在試驗報告中記錄試樣的伸長情況。
7.2 測試一般的皮革試樣,加戴負重姨,使測試頭的總質(zhì)量為1OOOg。
絨面革和類似的皮革(含正面服裝革),由于較大的摩擦力影響,測試時不加載負重塊,測試頭總質(zhì)量為500g。
7.3 將準備好的測試氈墊固定在測試頭上,使測試頭與皮革試樣水平接觸。從下面的數(shù)據(jù)中選擇摩擦次數(shù):5,10,20,50,100,200,500。
7.4 如果有要求,更換新的測試氈墊,重新選擇測試次數(shù),測試試樣未測試的部位(或新的試樣)。
7,5取下試樣和氈墊,對試樣摩擦區(qū)域的顏色變化、氈墊的沾污情況按7.6進行評定。濕的試樣和氈墊,在評定前應在室溫下干燥:
當用黑色毛氈測試白色或淺色皮革時,由于毛氈的摩擦作用,會使皮革表面變色。這種情況下,不能評定皮革顏色的變化。只有用白色氈墊在新的部位測試后,才能評定。
注:1.在評定有涂層的皮革顏色變化前,用毛織物在皮革表面輕輕地涂一層無色的鞋油和上光劑非常有益.對于絨面革或類似的皮革,用刷子沿著絨毛的方向刷,也非常有用。
注:2.用無色的蠟乳液滁飾澈果更好。在某些情況下,蠟乳液并不合適,而只能使用吉有蠟成分的光亮劑和有機溶液。如果使用了鞋油、上光劑、光亮劑,應在試驗報告中 說明材料的成分或其他詳細情況。
7.6 按GB 250和GB 251規(guī)定的灰色樣卡評定皮革顏色的變化和氈墊的沾污情況.記錄試樣表面任何可見的變化,如光澤的變化,上光荊使用后的變化,絨毛的變化或涂層的損壞。
8 試驗報告
試驗報告應包含以下內(nèi)容:
a)本標準號;
b)被測試皮革韻種類藏其描述;
o)皮革表面的狀況;
d)皮革試樣和毛氈在測試前的調(diào)節(jié)情況,毛氈的種類(白或黑),測試頭的質(zhì)量,皮革試樣顏色變化和毛氈沾污變化的評定等級;
e)試樣表面任何可見變化的詳細記錄;
f)試驗過程中任何偏離本標準的詳細情況,如試樣的伸長情況(伸長不是10%時),上光情況,測試頭的質(zhì)量(質(zhì)量不是500g、1000g時)。